為維護經銷商利益,盡量減少經銷商投資,迅速將產品推向市場,公司不收代理押金,采用地級市為單位,即每個地級市區域設一個獨家代理(一級)經銷商,每個直轄或省級市設不高于三個區域代理(一級)經銷商,并制定“低首貨制度”的優惠政策。
取得全國各地市區域代理經銷條件是:
(1)代理經銷商對公司和產品要有認同感,并具有高度的負責態度以及強烈的創業激情和敬業精神。
(2)代理經銷商信譽好,有一定資金實力,具備經營和市場開拓能力,有營銷或賣場網絡及團購關系者,具有較強的批發零售能力。
(3)有良好的售后服務機構及保修點,愿意參與我公司的產品售后全國聯保者。
(4)現有經營范圍與公司一致,有固定的經營場所。